1活动内容
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。存量住房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70%,存量住房的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准(有配套的产权车位、车库、阁楼、储藏室按评估价计算),新建商品房以市场价为依据,一房一价,双方商谈确定。
2“以旧换新”报名须知
1、存量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同一主体,如非同一主体,仅限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关系。
2、存量住房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、担保、按揭、查封或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状况,换购人承诺应于签订《“以日换新”协议》前予以解除。
3、存量住房若存在租赁关系,换购人承诺应于签订《“以旧换新”协议》前予以解除。
4、存量住房应为成套商品住房(不含自建房,商业、办公等非住宅性质房屋),存量住房为私房应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,存量住房为公有住房的应具有使用权证。
5.“以旧换新”存量房位置范围:旧房总体范围位于扬州市广陵区5.09平方公里的广陵明清古城(东、南至古运河,北至北护城河,西至二道河)以及东花园河南片区、宝塔湾片区、原电力修造厂片区。
3报名方式和置换程序
1、换购人通过登录广陵建工“以旧换新”微信公众号(广陵建工补充)线上报名,报名预审通过后,广陵建工通知换购人持身份证原件、存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到XXXX营销中心(广陵建工补充)填写《置换申请书》签署《“以旧换新”告知书》,并缴纳置换意向金人民币20000元。
2、经广陵建工审核通过的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住房,根据“以旧换新”业务需要提交和签署相关文书。
3、“以旧换新”业务细则,请咨询各营销中心(广陵建工补充)。
本公司对此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扬州市广陵建工有限公司